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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长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8 09:36
来源:拉萨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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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委厅〔2021〕20号)和《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拉委办发〔2021〕63号),根据工作需要,将拉萨市林长、副林长名单及副林长包联区域向社会公告:

一、拉萨市林长:肖友才   王强

二、拉萨市副林长及包联区域

序号

副林长

副林长包县(区)

副林长包联乡(镇、街道)

1

堆龙德庆区

东嘎街道、羊达街道

2

城关区

扎西街道、纳金街道

3

   

林周县

甘旦曲果镇、强嘎乡

4

   

达孜区

德庆镇、唐嘎乡

   

城关区

娘热街道

当雄县

当曲卡镇

当雄县

龙仁乡

   

林周县

边交林乡 、卡孜乡

城关区

八廓街道 、吉崩岗街道

10

曲水县

曲水镇、茶巴拉乡

11

堆龙德庆区

德庆镇、马镇

12

墨竹工卡县

工卡镇 、唐加乡

13

   

尼木县

尼木乡、塔荣镇

14

   

城关区

嘎玛贡桑街道

15

当雄县

乌玛塘乡

16

格桑次旦

达孜区

章多乡

17

   

城关区

蔡公堂街道、两岛街道

18

墨竹工卡县

门巴乡、扎雪乡

19

   

堆龙德庆区

乃琼街道

20

次仁顿珠

林周县

旁多乡

21

赤来塔吉

曲水县

聂当乡

22

扎西白珍

曲水县

才纳乡

23

当雄县

宁中乡

24

墨竹工卡县

尼玛江热乡

25

   

达孜区

雪乡

26

城关区

夺底街道、公德林街道

27

巴桑多吉

城关区

吉日街道、金珠西路街道

28

   

堆龙德庆区、城关区

柳梧街道、文创园

29

尼木县

卡如乡、吞巴镇

30

拉巴顿珠

堆龙德庆区

古荣镇

31

达孜区

邦堆乡

32

   

当雄县

羊八井镇、格达乡

33

   

墨竹工卡县

日多乡

34

林周县

江热夏乡

35

曲水县

达嘎镇

36

尼木县

普松乡

37

巴桑次仁

墨竹工卡县

扎西岗乡

38

拉巴次仁

当雄县

纳木湖乡

39

   

达孜区

塔杰乡

40

洛桑尼玛

林周县

阿朗乡

41

彭措朗杰

林周县

春堆乡

42

墨竹工卡县

甲玛乡

43

明马丹增

尼木县

帕古乡

44

旦增尼玛

堆龙德庆区

经开区

45

尼木县

麻江乡

46

当雄县

公塘乡

47

林周县

唐古乡

48

曲水县

南木乡

49

扎西见才

林周县

松盘乡

50

尼木县

续迈乡

三、林长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林长制工作,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督导下级林长落实上级林长制各项工作;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统领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承担包联任务的林长对其包联区域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发展负总责,执行上级林长安排的工作任务,依法推行生态保护修复,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巡查督导,研究解决包联区域内突出问题,监督护林员、草监员等管护人员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下级林长要按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拉萨市林长办公室

监督电话:0891-6942180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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