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一是研究制定《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实现集体学习常态长效。二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关注“中国普法”、“法治西藏”“西藏发布”“拉萨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防止个人金融风险,强化自我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考试活动,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建成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和“拉萨林草”微信公众号,定期转载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报道,公布本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拓展学法用法及接受法治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二)强化培训力度,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结合业务实际需要,用好用活各类培训资金。2021年以来,累积投入资金53.4万元,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宣传暨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培训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工作,累计人数达500人次,进一步提高全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周”、“世界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发放资料、环保购物袋和摆放展板的形式,向各族人民群众发放《西藏湿地》、《拉萨市拉鲁湿地国家级自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资料50000余份,发放环保袋20000余条。并在湿地重点防火区域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粘贴藏汉双语宣传标语共计400余块,大型公益宣传6面。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健全制度措施,规范林草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1年,组织编制《拉萨市绿化条例》、《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申请立法,市司法局、市政府常务会已审核通过,并将《森林草原防火办法》提交至市司法局作为2022年的立法计划。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于2020年聘请西藏源尚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工作监督、重要合同签订等方面,均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要求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并邀请律师于12月宪法宣传周开展普法讲座,弥补了法律专业人员不足短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高效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支持和鼓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科室的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林业草原执法资格。目前,我局拥有执法资格、持执法证人员20余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人数、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无违规执法、乱执法等现象,无执法投诉举报情况。二是坚持联合执行。2021年,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拉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前往我市民族特色产品集中销售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收售野生动物制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4次,有效防止在拉萨市内商业性加工、销售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力维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三是严格征占用林草地审核管理。落实林地、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依法审核报批使用林地项目30宗,征占林地0.24万亩,草原征占用项目33宗,征占草地面积1.412万亩。继续推进原生植被保护监管,有效遏制批量采伐、运输、销售爬地柏、小叶杜鹃、藏蒿等原生植被现象。四是持续推进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推进2018-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已完成整改144起。五是加强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3410份,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15份。召开苗木花卉企业联席会议暨植物检疫培训班1次,累计出动450人开展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便民
一是对我局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认领和梳理工作,目前我局已认领的事项共9项,分别为:1.临时征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咨询。3.林业科技普及推广。4.森林防火相关咨询。5.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6.防沙治沙技术指导。7.从自治区外调入规定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审批。8.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的咨询。9.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咨询。二是线下进行业务审批,产生办件量的事项1个,即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根据市行审局的相关要求,我局指定工作人员,到行审局对事项办件量开展为期3天的录入工作,共录入植物检疫证书办件数据206件,同时完成好差评数据206件,达到了相关录入要求,其余8个事项均不产生办件量。其原因有:1.其中部分事项为区林草局承办,我局受理审核转报,为此不产生办件量;2.多数事项为咨询类,可以通过电话和其他途径开展技术指导,为此也不产生具体的办件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知识掌握得不深不透。林草领域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多达几十部,但在具体学习过程中,依赖集体学习多,自主学习了解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意识不够;在普法实践中,涉及林草工作的如《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几部重要法律法规进行,对业务领域内的系统性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全面,学习得不够深入透彻。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市、县两级林草部门普法宣传主要还是以上街集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及依托新媒体开展宣传不够,导致群众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三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缺乏底气。在贯彻落实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时往往会陷入被动境地,如:自然保护区未批先建项目,项目征占林地、草地手续不全,对林草资源性质界定不统一等,导致监管上存在困难。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转变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与部门重要工作范畴,与党建、业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行常态化安排、常态化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下一步结合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能科室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补齐工作短板,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加大组织学习的深度和力度,多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将善于学习、常态学习、长期学习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前提,转化为自觉行动。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行政处罚案件认真跟踪落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特别是对破坏林地恢复原状及盗伐、滥伐林木补种林木的处罚要依法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执行,联合各县(区)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执法,保证监督落实。
责任编辑:次旦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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