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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7:05
来源:拉萨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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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是抓“关键少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篇目,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区市党委政府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拉萨市林业局2018-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导。三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拉萨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拉萨市林业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拉萨市林业局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做到在规章制度内办事,切实做到科学规范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专职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为做好《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拉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的修订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抓实学习教育。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班子的学习安排,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紧密结合我局业务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通过学习例会、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常进行学习,努力推进法律法规学习常态长效,通过不断学习,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我局结合各部门具体业务,明确了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分工。同时,局领导班子勇于担当,作为“关键少数”,均作为各分管业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关于转发<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施意见>的通知》(拉发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 2020年我局聘请源尚律师事务所辛建伟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促进立法、执法、法宣、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水平的提高。上下联动,内外联合,法治政府建设步子明显加快。

三、科学执法,严格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全面加强林业执法工作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检查林木种苗及花卉企业30余家,木材加工企业10余家,个体经营户20余家,检查木材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500车次,办理征占用林草地手续33宗。二是印发《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林草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明确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和排查整治要求,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制定《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通过拉萨晚报、政府门户网站、西藏林业信息网等公布林草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途径和电话,切实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监督。三是进一步制定完善《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全市林草系统考核工作中占比达4%,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奖惩激励机制,为科学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必要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人员,也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计划,但总体上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进行过专项安排、专题部署,没有做到常态化常态化督促落实,缺乏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和积极性,导致很多工作没有具体开展,经常出现上级部门有要求才临时抓落实的现象,对落实“依法治市”战略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虽然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缺乏主动学、全面学、系统学的意识,存在“各自为战”现象,业务科室及干部职工对涉林涉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对详细条款和具体规定不熟悉,在执法过程中捉荆见肘、执法疲软、不敢亮剑,需要用到的法律法规现翻现找,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高效有序、科学规范开展。三是执法人员不足。据统计,我局目前有30余名干部职工取得执法资格,但由于实际工作需要、内部调整等原因,导致实际从事执法工作人员不足10人,遇行政执法事项,只能临时组合、临时抽调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没有建立常态长效执法队伍,导致日常主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较少,经常是被动执法,不利于提前发现、提前预防、提前查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虽然贯穿全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但宣传不够系统全面,宣传方式老旧,经常采用的是传统的“一条街”宣传模式,很难引起过往群众注意,发放的宣传资料繁杂,很难做到引导群众、教育群众,达不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和目的。五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在贯彻落实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时往往会陷入尴尬境地,即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有机结合难度较大,往往存在依法行政让位于高效服务,让位于领导指示。如自然保护区未批先建项目,项目征占林地、草地手续不全,执法依据不统一,对林草资源性质界定不统一等,由于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基层林草部门在贯彻落实行业法律法规规章时往往受制于全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领导干部,被要求服务大于监管。

五、下步计划

一是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转变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与部门重要工作范畴,与党建、业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行常态化安排、常态化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21年,结合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职能科室工作目标任务,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补齐工作短板,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将善于学习、常态学习、长期学习作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前提,转化为自觉行动。全面引导和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业务科室等组织,将学习贯穿始终,实现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常态化。同时,加大实践力度,以行促学,在实际应用中加强和促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具备林草法治化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加大组织学习的深度和力度,多组织专题讲座和研讨,让专家领学,在学习质量上多下功夫。在学习过程中,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着学,以深厚、良好的学习氛围影响广大林草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自愿学习,不断拓展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统筹利用好现有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全面利用好全市上万名林草生态管护队伍这一潜在资源,加强对护林员、野生动物巡护员、草监员等生态岗位的培训力度,提高广大生态岗位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知识,努力打造一支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素质作风过硬的林草工作队伍,通过基层监督、基层反馈等方式,提前发现违法行为,提前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弥补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宣传途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切实促进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和了解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经常组织基层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宣讲、组织开展座谈会等方式,提升群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特别是在印制宣传资料时,向群众靠近、向生活靠近,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制作和发放适用生活用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时时处处接触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积极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大执法力度。认真遵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一切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识,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违法违规侵占用林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违法问题,进一步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力量,联合执法、联合督办,确保渉林涉草违法行为得到应有惩罚,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得到较好落实


责任编辑:次旦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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