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森林公园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要求,为准确把握2017年度森林公园建设发展情况,切实履行森林公园行业管理职责,结合2017年度森林公园工作开展实际,现对我市2017年度两个国家森林公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公园管理要求的情况
我市共有两个国家森林公园,热振国家森林公园(面积7463公顷,于2004年12月批准);尼木国家森林公园(面积6192公顷,于2009年7月31日批准)。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全面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根据国家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尼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热振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二是及时上报了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二、森林公园在保护、建设发展、旅游开发等方面工作概况及主要做法
(一)热振国家森林公园
热振寺大果圆柏自然保护区于2004年12月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为热振国家森林公园。面积7463公顷。主要保护树种为大果圆柏。
2017年林周县西藏热振国家森林公园收入总额为57.20万元。旅游收入:食宿收入31.30万元,其他收入25.90万元,无门票、游乐收入。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人数为2.70万人次(海外旅游者为0.0063万人次)。本年度投入资金:国投4.50万元,无自投和引资。本年度生态建设情况:生态建设投资50.00万元,植树造林同改造林相均为0.06公顷;从业人员现状:职工总数15人,无导游人。基础设施现状:车船总数1,游步道总数为26公里,床位总数120张,餐位总数60个。无社会旅游从业人员。
(二)尼木国家森林公园
尼木国家森林公园于2009年7月31日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批准为尼木国家级森林公园。尼木国家森林公园共有四个景区,即吞巴景区、普送景区、尼木景区、泽南景区。面积6192公顷,公园内有大量的古树名木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除了拥有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外,公园内还保存着丰富的藏民族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
2017年尼木国家森林公园无建设经营情况。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加大森林公园建设的投入。
(二)森林公园建成后要严格森林公园准入制度,统一指导森林公园的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实行封育管护,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公园知名度。
责任编辑:魏江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