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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业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0-26 15:54
来源:拉萨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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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拉政办发[2018]57号)文件精神报送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通知》(拉政法组办发[2018]0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开展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拉萨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拉林发[2018]115号),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照《拉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更新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审批程序和流程(任务第10项)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我局各清理各项权责清单96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项2项),无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厘清了部门权责,为更好的开展林业执法、林业服务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和必要保障,提高了林业行政事项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招投标条例》(任务第13项)

2018年,我局实施的各类林业工程项目14个,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招投标等相关手续,无私自指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象,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到了依法依规。

(三)进一步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第20项)

全面调整充实我我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林业系统印发了《拉萨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林业系统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拉林发[2018]8号),建立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坚持“每月一查,每月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切实做到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截至目前,全市林业系统无非法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扰乱治安的恶劣事件;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集体事件、自焚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和办理流程,加强了应急处突能力建设;2018年,组织开展了3月综治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月综治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邀请治安消防培训中心专家开展了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和火灾扑救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治安工作意识;投入资金10余万元,在局要害部位设置了铁门、防盗窗,购置灭火器、防爆盾、抓捕器等消防器材,安装全局全覆盖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局机关治安防控硬件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值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切实维护了机关内部安全稳定。

(四)完善“社情民意联络员”制度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确定纳如社区作为我局志愿服务联络点,全局党员干部注册志愿服务人员达67人,注册比例达到全局党员的100%,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次,参与人数达50余人次;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机关群防群治队伍,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日等协助辖区居委会、警务站开展义务巡逻和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和辖区警务站、派出所组织的相关会议,听取辖区民警关于做好机关维稳安保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能力;向社会公布保护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等监督举报电话,全面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建设,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2018年,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累计救助野生动物6只,查处非法盗猎和售卖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起。

(五)严格执行生态关键保护建设规划(任务第25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2018飓风”和“2018春雷”的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先后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41台次,排查清理木材及野生动物交易场所47处、野生动物制品加工经营场所2处,办理各类林业案件7起,没收猎捕工具66套(件)、熊掌2只,教育警告2人,行政处罚4人,罚没资金1.29万元;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全市871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作用,实行全天候监测巡查,全面落实日报告制度,严格考核奖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以来,未发现野生动物疫病情况,无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现象;全面加强林政木材运输检查,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建立了与各级公安检查站常态长效协调联络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木材运输车辆400余车次,查获木材2000余根,有效遏制了无证运输、偷运盗运木材现象,切实维护了木材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结合2017年“绿盾”行动,深入落实2018年“绿盾”行动,对雅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国家卫星遥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21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9个,其他各项目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日纪念活动(任务第28项)

年初,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将《宪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长期学,深入学,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7次,其中2次包括《宪法》内容学习,切实做到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带头模范遵守宪法法律,2018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宪法》同《森林法》《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2018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积极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任务第33项)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和要求,已推荐我局两名从事多年林业工作,据有法学专业学习经历和对林业法律法规相对了解的两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局法律顾问,负责本局立法审核把关工作,对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立法涉林部分提出意见建议,对各项立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必要支持。

(八)建立法规规章咨询服务平台(任务第38项)

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各执法科室电话,对于群众相关咨询,均一一作出详细解答。尤其是对我局最常办理的征占用林地手续和植物检疫证书,年初专门组织开展了1次全市林业系统内的专题培训,促进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办理要求、办理程序,对群众咨询,力争做到全面解答,确保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同时,2018年我局将全面建成拉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辟咨询专栏,进一步建立完善林业咨询服务平台。

(九)制定修订政府规章(任务第39项)

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拉萨市城市绿线条例》修订工作,由于机构职能划转,原我局城市绿化管理职能划转至城市管理委员会,我局4月17日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函《关于协调开展<拉萨市城市绿线条例>修订工作的函》(拉林函[2018]26号),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协调此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目前,该项工作已协调城市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落实。

(十)推广改革经验和举措(任务第40项)

2012年,我市全面启动南山“树上山”山体造林绿化项目,截至目前,对于南山造林绿化经验、做法等已形成《拉萨市南山造林绿化经验总结》并及时上报给了市委。2018年,借鉴南山造林绿化经验,我局组织开展了米琼日山、北山等山体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十一)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任务第47项)

年初,将《西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复印分发给各科室,促进各科室全面了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流程程序,由局政工人事科和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校验、扎口管理全局正式文件印制工作,切实做到所有正式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制。2018年,我局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十二)实现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任务第48项)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规章法规清理工作,清理完成后,申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待本局门户网站建成后,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全面公开。

(十三)严格执行《拉萨市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任务第49项)

严格落实《拉萨市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均通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我局累计召开局党组会3次,局长办公会3次,专题会9次,研究解决各类重大事项30余项,无决策错误情况。

(十四)建立健全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任务第50项)

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要求凡与林业发展和有关生态建设重大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政策措施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按进行调查研究,征询民意,全面明确了调查研究的原则与基本程序,为提高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供了前提保障。

(十五)在全市范围内退休法律顾问制度(任务第52项)

目前,已将我局两名工作经验丰富,对相关法律法规将为熟悉的人员确定为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征求我局意见时,均认真征求局两名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后再进行反馈。2018年以来,两名法律顾问在我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工作中均作出了较好的指导,在两名法律顾问的支持指导下,全局各项工作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办理林业案件无投诉举报情况,确保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十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任务第54项)

本局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决策,对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均一一形成了会议纪要或相关记录,所有文件的印发执行均需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校核签发,有效防止了决策错误现象,同时也对责任倒查工作提供了依据。

(十七)将市直部门的部分权力下放至县级(任务第55项)

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2018年,我局全面重新梳理各项权责清单96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项2项,申请下放县级各项权力17项,但由于现实工作机制和客观因素未或市审改办批准,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林业厅和各县(区)林业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将部分权力下放至县一级。

(十八)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任务第57项)

严格依据《森林法》《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西藏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办法》等相关法律办理林业案件,属林业行政案件范畴的,由局林政科、保护区管理局等相关职能科室办理,属刑事案件范畴的,由局森林公安局办理,超出我局工作职能范围的案件,依法移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或移交司法机关办理,2018年无涉及刑事案件情况。

(十九)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规范(任务第58项)

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坚持公开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程序,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坚持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2018年以来,在我局各类执法活动中,未出现越权行政。

(二十)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示目录(任务第59项)

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所开展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达到公示要求和条件的,均一一进行了公示,切实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二十一)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第60项)

2018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林业案件7起,没收猎捕工具66套(件)、熊掌2只,教育警告2人,行政处罚4人,罚没资金1.29万元。各项执法活动均依照行政执法流程开展,没收物品、罚没资金等均逐条逐项对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私自处罚、违法执法情况。

(二十二)推动各执法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执法信息(任务第61项)

目前正在建立我局门户网站,待网站建成后,建全面通过门户网站进行执法信息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同时,2018年月拉萨晚报、拉萨商报、西藏日报的驻市媒体建立了长效联络机制,及时将各类执法工作信息简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办理的各个林业案件在拉萨商报、拉萨晚报、西藏日报等均有刊登。

(二十三)签订行政执法层级责任书(任务第62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我局与各执法科室、各执法科室与县(区)均层层签订了《拉萨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全面明确了执法责任、执法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林业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十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任务第63项)

定期赴各县(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开展执法工作;对于本局执法工作,及时报自治区林业厅相关处室备案,对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如“煨桑”)等执法事项,及时与林业厅及相关执法部门沟通,采取合适的措施应对(印发了《拉萨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煨桑”原材料采伐管理的通知》),2018年以来,无滥用职权或乱执法现象。

(二十五)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任务第64项)

全面清理执法人员,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25人,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统一执法考试,均持有执法资格证,无未取得执法资格参加执法活动情况。

(二十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任务第65项)

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选派执法人员13人次赴云南、林芝、日喀则等省市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执法培训工作两次,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为全面开展好保护区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植物检疫执法等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十七)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依法处理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规定(试行)》(任务第66项)

2018年,我局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无妨碍执法工作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十八)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任务第67项)

我局具有执法职权的相关科室,均落实了专项配套经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案件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2018年,我局向上级林业部门争取资金40余万元,启动了拉萨市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询问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留置室、值班室、办公室、审讯系统、人像采集一体化平台、摄像机、高灵敏度监听探头、硬盘录像机、硬盘、显示器、交换机、摄像机电源、监听探头电、摄像机支架、防水电源盒、网络机柜、门禁系统、UPS等;附属工程包括屋顶防水、防盗门、办公桌、仓储物料搬运、清理垃圾、森林防火视频机房搬迁、公安内部网搬迁等。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市林业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十九)对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任务第68项)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市委“八项要求”,《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认真在我局机关开展厉行节约工作,倡导节俭办事,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继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预算和经费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大力精简座谈会,严格评比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名义变相奢侈浪费。端午前夕我局按照市纪委要求,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再教育、再宣传,禁止节日期间参加高消费活动,禁止赌博并对公车进行封存,提醒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禁办升学宴、谢师宴等。

(三十)完善定期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协商机制(任务第70项)

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个,政协提案3个,均是涉及林地保护和保护区保护事宜,我局已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督促办理,目前,已基本办理完成,待市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审核后进行答复。

(三十一)完善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任务第72项)

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拉萨市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召开廉政会议,开展专题讲座,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展示有序推进,2018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无不廉洁行为。

(三十二)在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任务第73项)

建立与拉萨晚报、拉萨商报、西藏日报等相关媒体长效联络机制,2018年以来,我局共编写各类工作简报160期,专报20期,均及时将各类工作简报和信息发给自治区林业厅、市委市政府信息科和各相关媒体,全面公开各类工作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据不完全统计,拉萨晚报、拉萨商报、西藏日报、西藏林业信息网等刊载各类林也信息200余条。

(三十三)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任务第74项)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新闻发布计划,2018年,根据我市消除“五消除”工作情况,我局于2018年4月邀请驻市相关媒体和各相关单位,成功举行了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媒体和群众详细介绍了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成功经验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接受广大媒体提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十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任务第75项)

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布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制定了《中共拉萨市林业局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制,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带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部门广泛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基层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加强对基层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下班规定,严格按照市委上下班制度执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成立局作风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局)进行纪律检查,检查在岗考勤情况;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集中整治,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4月16日,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集中学习自治区纪委《关于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拉萨市纪委机关和拉萨市委组织部《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对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此后,又先后召开两次专题推进会,分别就迎接蹲点督导和落实市委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知进行深入部署,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三十五)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任务第77项)

2018年,我局无行政复议事项,各科室均落实了专项行动经费。

(三十六)严格落实拉萨市信访工作安排部署(任务第79项)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指定了《拉萨市林业局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拉林发[2018]4号),为做好全局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在全市林业系统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林业系统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拉林发[2018]8号),建立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每月一查、每月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全面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三十七)优先使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任务第80项)

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列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在提拔使用之前,严格进行审核考察,征求综治部门、纪检部门意见,2017年以来,我局共提拔使用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所提拔干部中无违纪违规、触犯法律现象,五应工作失误印发重大不良后果情况。

(三十八)建立健全典型案件通报制度(任务第81项)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四学习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文件,全面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和遵纪守法意识,2018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现象。

(三十九)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用法制度(任务第82项)

将《宪法》《森林法》《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范畴,每月组织至少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将以上法律法规印制成小册子,分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多次集体传达学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四十)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务第83项)

近两年来,我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正式参加工作前,均安排到相关单位先进性学习培训再任职。2017年我局先后安排该工作人员在拉萨市人社局、拉萨市政府研究室、机要室、信息科等单位进行了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行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业务履职能力。

(四十一)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察(任务第84项)

2018年,我局印制了《拉萨市林业局保密知识竞赛题》共102题分发给全局干部职工,根据答题结果,全局干部职工均达到了合格以上的要求,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律知识考察力度,充分将法律知识考察结果运用到干部提拔任用中来,积极建立一支知法、懂法、用法的林业队伍。

(四十二)执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考核制度(任务第85项)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开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程序,选拔对工作有热情、管理能力较强的同志及时充实到科级岗位队伍中去。

(四十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任务第86项)

年初,制定了《拉萨市林业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拉林发[2018]25号),各相关科室先后开展了2018年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林木种苗执法与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检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春季鸟类巡护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行动,2018年以来,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次,积极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林业执法水平。

(四十四)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任务第88项)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自治区林业厅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四十五)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任务第89项)

待《拉萨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印发后,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专人,落实经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四十五)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任务第90项)

积极在资金上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除各相关科室专项经费外,2018年,从局办公经费、援藏经费中解决资金3万余元,用于购买相关法律书籍、报刊,购置执法设备,支持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没有能全面、系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的不够深入透彻,硬顶程度上影响了各项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科室职能不清。由于近几年“放管服”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有的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还未能完全厘清。三是法律法规学习有待加强。虽然能定期开展相关学法活动,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仍然存在片面性,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拉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科室、到个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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