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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煨桑”原生植被的采伐及管理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0-07-31 10:11
来源: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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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作为西藏的首府城市和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在建设美丽西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中更是具有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一直以来,拉萨老百姓在宗教活动、“婚、丧、嫁、娶”等重要日子有“煨桑”的习俗。“煨桑”原材料主要是香柏(爬地柏)、小叶杜鹃、藏蒿,香柏和小叶杜鹃属原生灌木,分布于高海拔地区,生长缓慢,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作用,在建设美丽西藏和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具有极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若无序采集“煨桑”原材料,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极难恢复,将对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且过度煨桑行为产生的烟雾、废气对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规范“煨桑”原材料的采集管理,对保护我市脆弱的生态环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宣传

为正确处理好传统宗教习俗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尊重当地群众及民族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正确引导信教群众规范合理使用“煨桑”原材料,我市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下发通知,加强管理

结合拉萨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煨桑”原材料的采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过度采伐爬地柏、大果圆柏、小叶杜鹃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的发生,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7月6日印发《关于保护生态环境 持续整治过度煨桑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加强“煨桑”原材料源头管理的紧急通知》、《拉萨市林业局关于规范“煨桑”原材料采伐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煨桑”原材料源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保护原生植被的重要性,切实强化源头管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护“煨桑”原材料等原生植被的管理。

(二)强化责任,依法管理

各县(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西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原生植被的采集流通全过程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范围内采集原生植被燃料。

适当允许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民群众在县级林草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在指定区域进行采伐,且采伐过程中只能进行枝叶的修剪,严禁破坏其根系以免造成植株的死亡;凡无证(采伐地林业部门颁发的采伐证、跨县域运输的在出发县域办理运输证)在我市运输、买卖原生植被的,市、县两级林草主管部门可没收,并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告知如何办理采伐证。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相关规定,让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要切实履行好“八防”职责,实行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好护林员规范原生植被管理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原生植被的保护与管理,从源头规范好原生植被的采伐管理。

(三)加强监督,明确流程

各县(区)林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无证运输“煨桑”原生植被的林业行政案件,积极对接各个公安检查站,采取较为恰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无证运输爬地柏、小叶杜鹃等原生植被进行没收,并耐心教育当事人,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采伐证流程。目前,该项工作已理顺,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林草局、各乡(镇)、村(居)、村民和护林员共同开展规范原生植被采伐管理。

(四)统筹管理,制定方案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天然林是建设美丽拉萨的根基,保护好天然林是建设美丽拉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市地处西藏高原中部,天然林数量较少、质量不高、生态系统脆弱,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结合拉萨实际,我局制定了《拉萨市天然林保护修护方案》。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加强对护林员的职责培训,市林草局对县区护林员进行了现场培训,要求护林员充分发挥在规范原生植被的采集管理的主力军作用,坚强巡山巡护力度,严禁村民非法采伐香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益林和原生植被的保护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群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我局发放原生植被的宣传画3万张、宣传布袋2万个。

二、成效初显

自2018年3月份以来,我市各公安检查站、各卡点,强化检查,封堵了原生植被的规模化运输,劝返教育了无证运输小叶杜鹃、爬地柏的人员,没收了小叶杜鹃和爬地柏。截至目前共没收“煨桑”原料共一千一百余袋。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目前拉萨范围内以营利为目的采伐原生植被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批量运输、买卖原生植被的现象有了明显的减少;老百姓的环保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运输监管漏洞

一是个别熟悉拉萨公安检查站设置情况的人员,利用无检查站点的乡村道路运输“煨桑”原材料进入城区,规避相关检查。二是老百姓个人携带少量的“煨桑”原材料进入城区,不便于查处。

(二)存在采伐监管漏洞

“煨桑”原材料存在市场需求,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个别老百姓为了利益,进行违规采伐,采取“游击战”和夜间采伐等方式,加大了护林员的监管难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无序采集“煨桑”原材料的行为

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作用个,把“煨桑”原材料的管理与护林员的年终奖惩挂钩,调动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的积极性。凡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运输和买卖“煨桑”原材料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对“煨桑”违规采伐地所在乡、村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加强沟通,形成规范“煨桑”原材料采集管理的联动机制

林草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环保、民宗、宣传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征求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多部门联合,形成联动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整治源头砍伐、运输、销售、焚烧爬地柏、小叶杜鹃等原生植被的行为,持续整治过度煨桑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规范“煨桑”原材料的采集管理

各县(区)要把规范“煨桑”原材料的采集管理纳入当地的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电视、报刊专栏、入户宣讲、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规范“煨桑”原材料管理的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理性、适度地宗教消费,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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