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通过新增 “森林权属” 专章,构建了权属清晰、流转规范、权益保障的产权制度体系,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林权纠纷和资源利用粗放问题。以下从制度创新、实践案例和实施成效三方面展开深度解读:
一、权属登记与管理体系重构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
1. 登记主体改革: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结束了过去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例如,重点林区的森林资源由自然资源部直接登记,2024 年大兴安岭林区完成首批 5.2 万公顷国有林不动产证书换发。
2. 技术支撑升级: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实现林权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融合。江苏句容市马埂村利用航空摄影完成 2505 亩集体林地权属边界精准划定,解决了历史遗留的 “插花地” 问题。
(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市场化
1. 所有权行使主体明确:国务院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打破了原国有林场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的局面。2025 年黑龙江省将 897 万亩国有林纳入自然资源部统一监管,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2. 使用权配置多元化:除传统无偿划拨外,新增有偿出让、出租等方式。四川威远县通过 “林地经营权流转 + 特许经营” 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发森林旅游,2024 年实现旅游收入 3200 万元。
3. 流转程序规范化:国有森林资源流转需满足 “依法取得使用权、经批准、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 三要件。截至 2025 年,国务院已出台《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流转需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防止资产流失。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
(一)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
1. 三权分置落地: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重庆城口县建立 “申请 - 审核 - 交易 - 鉴证 - 备案” 全流程流转机制,2024 年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 2.3 万亩,带动农户户均增收 1.2 万元。
2. 流转方式创新:允许以出租、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江苏句容市马埂村将 2505 亩集体林地量化为股权,引入国有林场合作经营,村民每年获得保底分红和按股收益,实现 “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
(二)集体统一经营合法化
1. 制度突破: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林地自主经营,解决了长期存在的 “统分结合” 难题。四川崇州市村集体以 2100 亩林地入股竹艺公园项目,每年获得 90 万元保底收益,门票收入超 10 万张后再按 5% 分红8。
2. 程序规范:集体林地流转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2024 年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通过此程序流转林地 1.8 万亩,用于中药材种植,带动建档立卡户人均年增收 8000 元。
三、经营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
(一)权属争议处理优化
1. 政府先行处理原则:林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政府作出行政决定。2024 年辽宁喀左县通过该机制化解跨县林权纠纷 3 起,涉及林地面积 2300 亩。
2. 特殊情形处置:因森林防火、重大基建等需要,可先行采伐争议林木,收入由银行托管至争议解决。2025 年广东河源市在处理山林纠纷时,允许对威胁居民区的火灾隐患林木进行紧急采伐,采伐收入 120 万元存入专用账户待分配。
(二)征收补偿标准化
1. 补偿范围扩大:因公共利益征收林地的,需补偿林地、林木及附着物,并保障安置权益。福建安溪县制定分类补偿标准,用材林成熟林补偿达 1000 元 / 亩,毛竹林按 500 元 / 亩包干补偿。
2. 市场化评估机制:地上物补偿以评估结果为准。黑龙江五常市在征收国有林地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林木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补偿金额较原标准提高 23%。
四、实施成效与典型案例
(一)产权纠纷显著减少
通过权属明晰和登记规范,全国林权纠纷案件数量从 2019 年的 1.2 万件降至 2024 年的 4300 件,降幅达 64%。江苏句容市马埂村通过股权量化解决历史遗留纠纷,实现 “零上访”。
(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推动规模化经营。四川威远县通过林地流转建成 3 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木材产量较分散经营提高 40%,同时带动就业 500 余人。
(三)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浙江通过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至每亩 33 元,既保护了 4549 万亩生态林,又通过生态旅游实现年收益超 200 亿元。
五、现存挑战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
1. 基层执行能力不足: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林权登记技术落后、纠纷调解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如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达 1.2 万亩。
2. 流转市场不完善:全国林权流转交易平台覆盖率仅 60%,中小林农难以获取市场信息,导致流转价格偏低。
3. 补偿标准不统一:各地征收补偿差异较大,如福建安溪与黑龙江五常的林地补偿标准相差近 3 倍。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通过 “互联网 + 不动产登记” 提升林权登记效率,2025 年实现全国林权数据省级集中管理。
2. 完善流转市场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林权交易平台,推广四川 “林业共营制” 等模式,促进规模化经营。
3. 统一补偿标准框架:由国务院制定征收补偿指导意见,明确最低补偿标准,允许地方根据生态价值浮动调整。
六、总结
新森林法通过权属登记统一化、国有资源市场化、集体经营规范化、权益保护法治化,构建了产权清晰、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其核心价值在于:
1. 确权赋能:通过不动产登记和三权分置,激活森林资源资产价值,2024 年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 800 亿元。
2. 生态优先:在保障经营者权益的同时,严格限制公益林和天然林流转,2025 年全国公益林面积稳定在 12 亿亩以上。
3. 治理创新:通过林长制、联防机制和市场化手段,实现政府、企业、林农协同治理,如四川 “林长 + 电力” 模式消除火灾隐患 2300 余处。
未来需进一步细化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细则,完善林权交易市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真正将 “绿水青山” 转化为 “金山银山”。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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