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管理,有效巩固造林成果,2023年12月25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管理方案(试行)》(拉政发〔2023〕27号)(以下简称《管理方案》)。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有效落实,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禁牧封育?
禁牧封育是指为防止牛、羊等牲畜进入造林区域啃食毁坏幼林幼苗,破坏、损毁网围栏、管网等配套设施,以及给原生植被自然恢复创造有利条件,对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实行封禁管理,严禁开展任何放牧活动。
二、禁牧封育范围如何界定?
禁牧封育范围为各年度南北山绿化工程所有实施范围,包括承包造林、先造后补、巩固提升等各造林项目的实施区域以及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种子点播、飞播等形成的造林区域,因后续作业设计变更、实施范围变化,由县(区)、园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禁牧封育范围与工程实施区域保持一致。
三、禁牧封育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要求县(区)、园区结合南北山绿化工程实施范围分布情况,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包全域,副职领导包乡(镇),职能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区的包保机制。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要求乡(镇)、村(居)将禁牧封育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明确禁止行为和奖惩措施,形成共识、加强约束。三是优化监管队伍。要求县(区)、园区通过设立禁牧封育专职管护员岗位,组建巡山队、志愿服务队等方式,落实管护人员待遇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要求县(区)、园区严格按照《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规定,加强执法监管,确保禁牧封育成效。
四、禁牧封育有哪些补助补贴政策?
为有效保障禁牧封育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管理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激励政策。
一是禁牧补助政策。对南北山绿化工程范围内禁牧封育且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草地,享受自治区7元每亩每年的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同时,拉萨市根据实际造林情况,由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按照3元每亩每年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即南北山绿化工程区域内的禁牧补助为10元每亩每年。二是出售补贴政策。对禁牧封育区域内自愿减畜的群众,可享受《西藏自治区牲畜出售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藏农厅发〔2023〕96号)规定的出售补贴政策,出售牛一二三季度每头补贴800元、四季度每头补贴400元;出售羊一二三季度每只补贴150元、四季度每只补贴100元。三是圈舍补贴政策。对禁牧封育后自愿保留部分牲畜,且需要建设圈舍的群众,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指引(试行)》(藏乡振发〔2022〕164号)有关规定,可按照牛舍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奶牛舍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羊舍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向乡村振兴部门(机构改革后向农业农村部门)逐级上报申请圈舍建设补贴资金。四是考核激励政策。按照《管理方案》要求,市南北山绿化指挥部办公室已于2024年4月30日下发《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考核办法(试行)》(拉南绿指办发〔2024〕17号),细化明确了考核方式、时间、程序、内容、奖惩措施等具体内容,考核工作按照《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禁牧封育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五、禁牧封育补助资金如何兑付?
禁牧补助资金按规定兑付给禁牧区内拥有草场承包经营权证的群众,不属于天然牧草地的其他地类和无草场承包经营权证的不得违规兑付。其中: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元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兑付、拉萨市配套补助资金3元由林草主管部门牵头兑付。
六、禁牧封育有什么就业保障政策?
一是选聘专职管护员政策。为切实加强禁牧封育管理,涉及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县(区)、园区可按照每2200亩配备1名专职管护员要求,从禁牧封育区域内现有护林员、草监员等生态岗位人员中择优选聘禁牧封育专职管护员,每名专职管护员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按照每年实际选聘人数兑现,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经开区、高新区自行承担。二是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政策。对有意愿参与南北山绿化工程的群众,县区、园区可邀请区市两级南北山绿化专业技术人员、造林技术顾问集中组织开展树种辨识、病虫害防治、苗木栽植、管护养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组建劳务派遣组织、合作社、劳务队等形式,组织群众规模化参与工程建设。三是选聘人员参与后期管护政策。造林企业应根据造林面积和管护难易程度,按照每100-200亩配备1-2名管护人员的标准配齐后期管护人员,优先从禁牧封育区域群众中选聘。县(区)、园区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对接协调,原则上禁牧封育区域群众参与管护人数占总管护人数比例不低于40%。
责任编辑:次旦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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