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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职权名称: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职权编码: 行政许可
子项:
行使主体: 拉萨市林草局 咨询电话: 0891-6941787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非法捕杀、倒卖、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

经对接自治区林草局保护地处,此项权限在自治区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这块审核转报。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