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内容
承担拉萨市国有林场管理范围落图及现状调查(预算资金196.76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范围内无权属争议国有林地地籍调查(预算资金240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预算资金702.04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6-2035年)》编制(预算资金77.32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保护发展规划(2026-2035年)》编制(预算资金50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既有建筑供暖供氧设施配套及附属工程(预算资金260万元)、拉萨市国有林场苗圃第三方服务单位(预算资金70万元)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采购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审、处理质疑及协助合同签订等全流程代理服务。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和拉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介超市系统登记备案;
2.从业人员具备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
3.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营业场所和设备;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拉萨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工作责任;
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3. 参选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项目采购代理业务。
五、遴选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综合评审后确定中选机构,遴选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六、报名及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材料,并编制页码,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报送,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4.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在藏自有评审场地、设备设施、监控设备配备情况、在藏专职人员情况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6. 近3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情况;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从业经历、业绩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8:00前(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点: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202办公室
详细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38号
联 系 人:王荣达,0891-6062988
责任编辑:次旦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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