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馈问题 |
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拉鲁湿地保护工作,专门下达3.28亿元资金实施拉鲁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第四期工程,支持开展生态搬迁、湿地保育、湿地生态修复、科研监测等工作,但截至督察组进驻结束,项目资金闲置,项目建设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本项目资金大部分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受征地拆迁工作推进迟缓的影响,资金拨付未达预期进度,确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所反馈的问题。 |
|
整改目标 |
全面梳理分析并制定计划、加强沟通,督促进度、优化资源与管控风险,实现按时交付、建立长效机制并提升团队协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
|
整改措施 |
1.拉鲁湿地管理局负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推进工作。强化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把握各环节时间节点,加强项目进展情况跟踪,对照目标,倒逼任务,抢工期、赶进度、求质量、重安全,确保工程在既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建成运行。 |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
|
责任人 |
格桑罗布 |
|
联系电话 |
0891-6941787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强化统筹挂图作战 2023年3月25日取得城关区发改委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并按照重大项目相关管理要求委托拉萨市政投代建公司代建。同时开展项目施工招标工作,于2024年4月26日全面进场施工,项目实施以来,我局紧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多次对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点上派专人监督,并要求严格实行“日协调、周报告、月小结”制度,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随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二、通力协作强力推进 紧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重点任务与基础保障,由城关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市林草局主动对接、共同会商,根据《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政策》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评估机构先后开展3次测量和评估,确保补偿款科学合理、双方认可,并注重加强群众思想引导和政策解释,加快推进完成征地拆迁事宜。2025年2月6日,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涉及6户及1处集体林地的征地、搬迁、补偿资金拨付及拆迁工作,征地面积共149076.95㎡,及时拨付补偿资金20665.21万元。4户已完成生态修复,其余两户已通过拉鲁湿地巡护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生态修复。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调整充实拉鲁湿地管理局工作力量,会同城关区人民政府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管力度,严格把控工程进度关与质量关,责成施工单位配齐配强现场管理员、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确保规范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全力确保工程质量。目前,建安部分新建溢流堰及过鱼通道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1、2、3、4号拆迁点)已全部完成,5、6号拆迁点绿化已纳入拉鲁湿地巡护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实施;新建、修缮围墙(围栏)4460m及修建大门4个及相关附属设施均已完工。目前,项目已竣工,并于今年5月23日、6月9日分别邀请市质监站、参建各方对该项目进行初验和终验。四、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截至目前,累计拨付项目资金24051.94万元,占总投资的73.33%,其中,征地拆迁20665.21万元,基建部分2441.4万元,二类费用945.33万元;征地拆迁结余约5097.73万元,基建部分结余约1127.11万元。经请示自治区发改委,以上结余资金约6224.84万元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原渠道上缴。目前,正加快推进竣工决算审计、概算批复调整和结余资金上缴等工作,顺利收尾。 |
责任编辑:魏江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