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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15 17:35
来源: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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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自2016年实施行政审批相关权利事项汇总审核工作以来,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次审核通过总数为112项,2017年3月机构改革后,将市园林局划转至市政市容管委会后将其16个事项划转出去,后经2018年权力清单两次动态调整,将我局96个事项中16个事项因简政放权下放至各县区,目前拉萨市林草局拥有事项80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认领了12项。

二、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市、县(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本局最终《林业局权责清单》,并积极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对接,征求意见。现将我局调整工作说明如下:我局共有80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2项。

此次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建议将行政奖励: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下放;下放理由:根据和《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结合属地管理原则之规定,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均可实施。

②建议将行政给付:对因扑救森林火灾给予的补偿下放;下放理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③建议将行政检查:森林防火监督检查下放;下放理由: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④建议将其他类: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下放理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明确规定:未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地方,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查处。

⑤从农业农村局中划入2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1项。

拟调整后我局权力清单共有权力102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2项。

我单位已就市级机构改革涉及的权力事项征求划出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依据及平时工作情况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一致。

我单位已就下放县区的权力事项开展承接能力评估,征求上级部门及各县区意见并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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