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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运输疑似藏原羚头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26 16:12
来源:拉萨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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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我局接到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指示,在机场高速公安检查站查获一起游客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头角至拉萨倒卖事件,要求我局前往核实处理,我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拉林高速公路检查站进行接警处置。

经初查,徐姓男子于9月6日10时许在山南洋卓雍湖景区旅游时购买一只疑似藏原羚头,当事人认为是仿制工艺品就以350元的价格购买,然后将此疑似藏原羚头带至拉萨。我局经过调查接触相关证人后证实徐性男子所说属实,且徐姓男子并没有贩卖野生动物以此盈利的行为。我局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徐姓男子进行了处罚。结合当前在全区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绿剑2018”专项行动,我局对徐姓男子进行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其在朋友中进行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游客来藏旅游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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