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2025年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国家、自治区、拉萨市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章程,对拉鲁湿地自然生态环境、风景资源实施保护和管理。
(二)负责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工作。
(三)负责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
(四)负责拉鲁湿地流沙河、北干渠、中干渠、南干渠等相关水系沿线及周边水渠设施、绿化带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拉鲁湿地水源充足。
(五)负责城区水系水源进水口和重要闸门的管理。
(六)负责干渠水利设施维护和河道清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治宣传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调研、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后勤工作。负责有关外事接待、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处理。负责财务收支、核算活动,费用开支审核报销,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分析财务运营状况。承办有关劳动人事、奖惩、培训、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工作.
(二)资源管理科(科研所)
负责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负责研究湿地内动植物生长情况,培育和引进新品种。负责监测湿地公园的水资源状况,负责湿地科普馆的布馆、展览和宣传工作。
(三)湿地保卫科
制止湿地内商业经营行为以及乱倒垃圾现象,乱挖湿地草皮等违法行为,负责禁止外来人员、牲畜进入保护区等违法活动。负责拉鲁湿地、流沙河、北干渠、中干渠、南干渠等相关水系沿线及周边水渠设施、绿化带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拉鲁湿地水源充足,负责区域水系水源进水口和重要闸门的管理,负责干渠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河道的清理,负责冬春季节进行投食引鸟。负责湿地内设施的保护维护
第二部分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根据拉财农字【2025】1号文件《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通知》,安排我局2025年本级部门预算经费为3929.55万元。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9.55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支出 建议修改为 167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9。节能环保支出2104.33万元.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3929.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9.55万元,占100%;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392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49万元,占17.01%;项目支出3261.06万元,占82.9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9.5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929.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支出 建议修改为 167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9。节能环保支出2104.33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9.5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1179.0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支付了拉鲁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征地拆迁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支出 建议修改为 1670.21万元,占4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6万元,占2.11%。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39.79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2104.33万元,占5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213类)(02款)事业机构(02项)2025年预算数为585.6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213类)(12款)湿地保护(12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4.57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5年预算数为83.06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为32.1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自然保护地(06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4.33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9.79万元。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3.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31.62万元(基本工资69.59万元、津贴补贴236.82万元、奖金25.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3.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33万元(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32万元(独生子女费0.42万元、加班补助4.59万元、休假探亲费29.31万元、乡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住房公积金39.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万元(医疗补助3.0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万元(维稳补助2.3万元、租房补助0.34万元、电话补助2.82万元、其他人员保险0.25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3万元)
公用经费45.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39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1.4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食堂补助1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62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同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公务接待费1万元,减少1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数为:办公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39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差旅费1.4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食堂补助18.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62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21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25.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月1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9个,资金3929.5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地方资金3929.55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次旦伦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