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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12-02 10:38
来源: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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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情况

第六部分  举借债务公开情况

第七部分 扶贫资金公开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林业局单位机构数为1属于财政补助行政单位。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为56人。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林业工作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拉萨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采伐迹地更新。指导全市苗圃、森林公园、公益林、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保护工作规划,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古树名木调查。实施木材流通管理。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审核林地征用、占用项目。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登记管理工作。管理重点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防荒漠化治理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拉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并申报和公报发布。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指导、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林公园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品(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市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0、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1、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详细规划,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生态林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景观林地、防护林(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审核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2、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行业规划、标准、技术规范,推进市场化运作。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3、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14、负责提出林业、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相关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生态林地、营造林、公园、广场、道路绿化、景观林地、防护林(绿)地、大型公共建筑配套绿地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组织、协调重大林(绿)地建设项目。

15、拟订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16、统筹协调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计划实施工作,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巩固“创园”成果,推进城市生态园林建设。

17、承担拉萨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10个(正科级):办公室、政工人事科、造林科、林政科、野保局、林勘所、森防站、森林公安局、中心苗圃、木材检查站。

第二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林草局2019年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拉财农字[2019]11号文件《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安排我局2019年本级部门预算经费为34786.14万,其中干部职工工资907.1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15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86.43万元、工伤保险金1.65万元、住房公积金93.61万元、生育保险金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93万元、公用经费87.11元、项目资金33362.86万元包括(中心苗圃工作经费50万元、野保救助资金20万元、县区造林封育及管护资金10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5万元、创园第一林管护资金66万元、病虫害防治经费50万元、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经费2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金1200万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万元、拉萨市南北山2015年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南山造林)养户经费70万元、经济林木修剪培训费10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76万元、区组织部防护林28.53万元、机动经费50万元、造林补助(绿色围城)3000万元、拉萨周边及山体造林绿化工程(一期)9397万元、拉萨周边及山体造林绿化工程(二期)11000万元、防沙治沙重点工程4300万元、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235.82万元、南山景观水系工程3753.75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数为43786.14万元,同比2018年1903.18万元,增加41882.96万元,增加率2200%(2019年增加了绿色围城项目和防沙治沙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9年拉萨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数34786.14万元,其中

基本拨款1423.28万元,占4.09%。

项目拨款33362.86万元,占9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3)农林水(款02)行政运行(项01)

2、[2130201]行政运行1423.28万元。

  [2130201]行政运行106.76万元。

  [2130205]森林培育23868.82万元。

  [2130211]动植物保护1220万元。

  [2130217]防沙治沙4300万元。

  [2130234]防灾减灾75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3792.28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423.28万元:其中干部职工工资907.1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金15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86.43万元、工伤保险金1.65万元、住房公积金93.61万元、生育保险金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93万元、公用经费87.11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2万,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同比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减少2.7万元,减少率14.2%。

公务接待费为1万元、同比2018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增减。

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万元,同比2018年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无增减。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林业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收入34786.14万元,2019年支出数3478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28万元、项目支出33362.86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收入数34786.14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1423.28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106.76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23868.82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1220万元、[2130217]防沙治沙4300万元、[2130234]防灾减灾7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3792.2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支出数3478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28万元、项目支出33362.8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公用经费)87.11万元:包括办公费4.18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5.6万元、邮电费5.72万元、取暖费3.36万元、差旅费25.2万元、维修(护)费3.36万元、培训费5.6万元、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06万元、福利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林业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林业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拉萨市林业局项目资金超过30万元的都已上报绩效。

第四部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拉萨市林业局关于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

第六部分 举借债务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

第七部分 扶贫资金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其他收入

(一)、存款利息收入:资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责任编辑:魏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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